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广工大规字〔2020〕21号)的规定,和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遵照学校通知和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办法(试行)》进行。通知如下:
一、我院毕业设计安排:第六学期末开始启动毕业设计工作,第七学期(即本学期)第1周至第3周前完成指导老师分配,第8周前完成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拟题审批表》和《任务书》,第15周前完成中期检查答辩与审核工作,第15-18周进行毕业设计预答辩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统筹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前期工作 |
2022年10月23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申报工作,系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录入校外导师信息 |
2022年10月31日前 |
各专业完成拟题审核、复审工作 |
2022年11月7日前 |
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提交《校外指导老师汇总表》 |
2022年11月14日前 |
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学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按班提交至学院(手写签名,日期统一2022年11月14日) |
2.开题报告 |
2022年11月21日前 |
完成开题工作(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
3.过程指导、中期检查 |
相似性检测前 |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
4.毕业设计预答辩 |
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 |
毕业设计预答辩,并教务系统录入预答辩小组和安排 |
5.毕业设计作品展 |
2023年4月17日起 |
各系落实展览安排,轮流进行展览 |
6.相似性检测 |
2023年4月24日—5月5日 |
毕业论文完成相似性检测工作 |
7.盲审评阅 |
2023年5月8日起 |
全部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评阅 |
8.答辩及成绩录入 |
2023年5月19日前 |
完成所有答辩小组和安排(系统录入) |
2023年5月30日前 |
完成答辩工作(含优秀论文公开答辩) |
2023年6月1日前 |
指导教师在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并提交,在系统填写《评阅表》、《答辩评议表》并提交 |
2023年6月5日前 |
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评选及创新奖作品 |
9.毕业论文材料归档 |
2023年6月18日前 |
各系安排老师负责提交归档和检查整改 |
相关表格日期参考如下(各系统一):
1.《拟题审批表》:2022年10月17-10月23日(第8周任一天)
2. 发出任务书日期: 2022年11月13日前 (第11周任一天,双选完成后),预计完成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3. 中期检查完成时间:2022年12月11日(第15周)
二、数媒技术专业根据实际情况,1-2项工作按照学校通知统筹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前期工作 |
2022年10月31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申报工作 |
2022年11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拟题审核、复审工作 |
2022年11月23日前 |
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 |
2022年11月30日前 |
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学生将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所在学院(手写签名,日期统一2022年11月30日) |
2.开题报告 |
2023年2月17日前 |
完成开题工作 |
三、注意事项:
1.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选题工作应做到“严审题目,严把质量”。通过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严格审核,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毕业设计题目的要求应符合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的规定,见附件1;指导教师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完成题目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各项信息,包括题目名称(中英文)、适用专业、适用年级、题目类型、题目性质、题目来源;题目数应大于应届学生数。注意学院和适用年级的选定(2023届毕业生,选择2019级),任何一个选项如果设置不对,学生都无法正常选题。指导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做好出题及选择学生的工作,注意时间节点。
2. 学院各系(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审核小组,成员至少3名。拟题审核小组对所有拟题进行匿名评审,分ABC三个等级,A为前50%,B为前51~95%,C为末5%。C类拟题需要进行复审。
3.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报告(附件4)。开题报告须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及同意,基层教学单位(专业)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下一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开题报告通过后,纸质版提交学院存档,电子版需上传至教学服务系统中。
4.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如实认真在教学服务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5. 相似性检测时间拟安排:2023年4月24日—5月5日。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学校为学生答辩稿提供两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小于10%。
6. 盲审评审:为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对全部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答辩前盲审评阅。
7. 系统登录提示和教务处通知链接:
由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学服务系统,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后可查看操作说明。重要环节工作请留意后续通知。
教务处通知:《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https://oas.gdut.edu.cn/seeyon/newsData.do?method=newsView&newsId=1881551230778822181&from=section&rnd=
1665625275759&rnd=0.45005095271218964&rnd=0.3185000387467394
8. 附件:
附件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聘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3-拟题审核小组名单和结果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5-《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
附件6-《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附件7-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8-学院盲审评阅评分格式
附件9-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