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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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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广工大规字〔2020〕21号)的规定,和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遵照学校通知和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办法(试行)》进行。通知如下:

一、我院毕业设计安排:第六学期末开始启动毕业设计工作,第七学期(即本学期)1周至3周前完成指导老师分配,第8周前完成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拟题审批表》和《任务书》,第15周前完成中期检查答辩与审核工作,第15-18周进行毕业设计预答辩工作。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统筹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工作内容

1.前期工作

2022年10月23日前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申报工作,系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录入校外导师信息

2022年10月31日前

各专业完成拟题审核、复审工作

2022年11月7日前

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提交《校外指导老师汇总表》

2022年11月14日前

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学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按班提交至学院(手写签名,日期统一2022年11月14日)

2.开题报告

2022年11月21日前

完成开题工作(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3.过程指导、中期检查

相似性检测前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4.毕业设计预答辩

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

毕业设计预答辩,并教务系统录入预答辩小组和安排

5.毕业设计作品展

2023年4月17日起

各系落实展览安排,轮流进行展览

6.相似性检测

2023年4月24日—5月5日

毕业论文完成相似性检测工作

7.盲审评阅

2023年5月8日起

全部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评阅

8.答辩及成绩录入

2023年5月19日前

完成所有答辩小组和安排(系统录入)

2023年5月30日前

完成答辩工作(含优秀论文公开答辩)

2023年6月1日前

指导教师在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并提交,在系统填写《评阅表》、《答辩评议表》并提交

2023年6月5日前

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奖评选及创新奖作品

9.毕业论文材料归档

2023年6月18日前

各系安排老师负责提交归档和检查整改

相关表格日期参考如下(各系统一):

1.《拟题审批表》:202210月17-10月23日(第8周任一天)

2. 发出任务书日期: 20221113 (第11任一天,双选完成后,预计完成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3. 中期检查完成时间:202212月11日(第15周)


二、数媒技术专业根据实际情况,1-2项工作按照学校通知统筹时间安排:

事项

时间

工作内容

1.前期工作

2022年10月31日前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申报工作

2022年11月10日前

各学院完成拟题审核、复审工作

2022年11月23日前

系统完成指导教师—学生—题目一一对应关系落实工作

2022年11月30日前

上传《任务书》至教学服务系统中;学生将签署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所在学院(手写签名,日期统一2022年11月30日)

2.开题报告

2023年2月17日前

完成开题工作


三、注意事项:

1.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选题工作应做到“严审题目,严把质量”。通过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严格审核,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毕业设计题目的要求应符合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的规定,见附件1;指导教师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完成题目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教师拟题审批表》各项信息,包括题目名称(中英文)、适用专业、适用年级、题目类型、题目性质、题目来源;题目数应大于应届学生数。注意学院和适用年级的选定(2023届毕业生,选择2019),任何一个选项如果设置不对,学生都无法正常选题指导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做好出题及选择学生的工作,注意时间节点

2. 学院各系(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审核小组,成员至少3名。拟题审核小组对所有拟题进行匿名评审,分ABC三个等级,A为前50%,B为前51~95%,C为末5%。C类拟题需要进行复审

3.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报告(附件4)。开题报告须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及同意,基层教学单位(专业)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下一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开题报告通过后,纸质版提交学院存档,电子版需上传至教学服务系统中。

4. 指导教师每周应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按时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填报《指导情况记录表》。如实认真在教学服务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5. 相似性检测时间拟安排:20234月24—5月5日。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学校为学生答辩稿提供两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小于10%。

6. 盲审评审:为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有效保障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对全部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答辩前盲审评阅。

7. 系统登录提示和教务处通知链接:
 由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学服务系统,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后可查看操作说明。重要环节工作请留意后续通知。

教务处通知:《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https://oas.gdut.edu.cn/seeyon/newsData.do?method=newsView&newsId=1881551230778822181&from=section&rnd=

1665625275759&rnd=0.45005095271218964&rnd=0.3185000387467394


8. 附件:

 附件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聘任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3-拟题审核小组名单和结果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5-《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

     附件6-《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附件7-学术诚信承诺书

 附件8-学院盲审评阅评分格式

     附件9-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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