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4)和《广东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艺术与设计学院于2021年5月11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同学进行考核,现将拟录取的名单公布如下,正式录取的名单以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到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务办。
联系地址:东风路校区5号楼303
联系电话:020-37627565 汪老师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