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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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及资格审查 |
笔试 |
面试 |
时间 |
3月18日下午15:00 |
(一)3月19日上午9:30-12:00 外语笔试 (二)3月19日下午14:00-17:00专业课笔试 |
3月20日上午9:00开始 |
地点 |
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5号楼308-1室 |
东风路校区教学7号404室 |
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5号楼302会议室 |
二、复试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交验硕士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交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提供认证报告者将被视为报考资格不属实,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认证的考生须写书面说明,并说明可以提交的时间;
3.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二)综合考核
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每人不超过20分钟,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学生汇报之后,由老师进行中英文提问。
三、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指标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工作,严格控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其相应的录取类别。如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协调安排其他导师负责指导。
2.复试中违反考场纪律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6.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9.对设为拟录取且超24小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公示:
综合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形成复试总成绩。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请考生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五、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六、防疫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您提前做好健康申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生成粤康码及行程卡。
请您于3月17日上午9点前将粤康码及行程卡截图发送到邮箱:ysxyyjs@gdut.edu.cn
2.考试当天,请您佩戴口罩进入校园,在校门口主动出示电子版《报备单》,接受体温检测。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号楼31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邮编:510090)
联系电话:020—37804761/37610126
电子邮箱:ysxyyjs@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