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修订)
实验教学是教学与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环境和实验条件,提高实验教学和科研创新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守则
1. 学生到实验室上实验课时,应严格遵守实验时间(实验室开放时间为8:00至16:30),每次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学内容,并填写书面报告,经指导老师审阅后,才能进行实验。
2. 听从指导老师指导,必须在了解实验仪器设备性能后,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和记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3. 实验过程要注意安全,如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灭火等),并立即上报。实验中要节约用水、电、药品、原材料等,并要保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4. 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设备、仪表恢复原状,切断电源,清理实验环境并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中所借公用仪器,用完后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凡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导致损坏者,按学校规定处理并酌情赔偿损失。
二、实验指导老师职责
1. 指导老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要认真备课,并配合实验员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等教学准备工作。
2. 对第一次操作实验的学生,指导老师应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注意事项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和纪律教育,并督促学生遵守。
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责任管理。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安全法规、制度,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作好使用记录。
2. 实验室使用过程中需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等电器。
3.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餐、留宿,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室。
4. 离开实验室前要关门、关窗、关灯、关空调,如遇台风天气或假期还要关电,做到防火、防水、防盗等。
5. 实验室内师生应建立经常性清扫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堆放杂物。
6. 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置或给他人使用。
四、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
1. 指导老师首先讲解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学生按照规范动作操作设备。在学生操作过程中,关注学生,及时提醒学生停止不安全动作。学生使用设备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指导,禁止学生单独使用设备。
2. 指导老师要熟悉设备维护方法,使用后,亲自或指导学生完成设备的维护工作,清洁工作环境。工具、配件归还原位,材料摆放整齐。
3. 出现指导老师不能指导学生使用设备情况,由指导老师提出书面说明,向实验中心申请安排人员代替指导学生。不允许私自委托其他人员代替。
4. 设备出现故障时,指导老师要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制定维修计划,由实验员执行和跟进设备维修工作。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提高科研水平的重要条件,指导老师必须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五、实验室开放内容与形式
(一)实验室开放内容
1.为了加强对外交流和技术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秉持开放、共享原则。实验室开放的对象包括:全院师生、实验室及其设备同时对外学院、外校与社会开放。对外开放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并按实施细则收取设备维护费用。
2.实验室开放内容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
3.开放的时间是正常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非工作时间需使用时要提前申请。
(二)实验室使用形式
1. 必修实验项目开放形式:实验室接到下学期拟开实验教学任务后,按教学任务书排课进行开放。
2. 选修实验项目的定时、预约开放形式:经过实验中心审核后,按要求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表申请实验室开放。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实验室使用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