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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140300 设计学、135700 设计、085507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085507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复试工作方案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四、复试考核时间:3月28日 — 3月29日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3月28日上午9: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到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图书馆1楼架空层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如有,请提供)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作品集(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在读期间的作业、绘画作品实习项目设计等)。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3月28日14:00-17:30140300 设计学、135700 设计、085507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085507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地点: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教学楼7号楼7-305、7-306、7-307、7-308。

面试时间:329830-18:00(140300 设计学、135700 设计、085507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085507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地点: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5号楼204、302、301A

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总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包含个人介绍、外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考核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以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面试以外语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为主。

3)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40分):采用笔试形式,考察考生基础专业知识。其中,设计学采取理论试题的方式考核,设计、工业设计工程采取快题设计的方式考核。

2)外语考核(20分):考核方式以口试为主,采用抽选题库现场面答方式,包括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40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学习成果、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初试未考的另选两门专业课。采用线笔试形式,安排专人监考。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邮政快递)至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7804761

联系邮箱:ysxyyjs@gdut.edu.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5号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08-1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

附件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 

附件3:复试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5: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6:心理测评指引.doc 

附件7:体检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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